关于举办2023年第一期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考核班的通知 |
部门:集团公司领导 发布日期:202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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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文件
浙爆协〔2023〕 06号
各爆破作业单位: 根据协会工作安排,定于四月在宁波市举办一期爆破三大员新员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规定: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我省爆破作业单位的人员。 二、培训须知 1、培训报名。报名人员须通过“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和资格审查后,方可接收现场报名。 2、培训签到。全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系统实行人脸识别签到规则,即身份证原件在读卡器上读取身份信息并且用摄像头进行人脸识别验证人证信息是否相符。须确保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无读卡磁性的身份证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及人脸识别签到。 3、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一份,表上贴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申请表应由爆破作业单位登录“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网络服务平台”电脑录入申请信息后打印,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县级公安机关进行背景审查,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张与申请表上照片相同的制证照片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5)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4、根据协会邮箱收到预报名邮件的先后时间顺序汇总《2023年第一期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预报名名单》(详见附件)。 5、拟参加培训人员应落实个人主动报告承诺制度,报到当天应无发热、腹泻等症状,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培训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其他事项 1、培训考核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4月6日下午—12日下午。报到和上课地点:宁波嘉和大酒店(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108号)五楼国际厅。 考核时间:4月13日全天,考核方式为理论考核和面试考核。 2、报名签到。报到及首次签到时间:4月6日12:00-13:00,参加培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到,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完成人脸识别报名签到。逾时不接收当期培训。 3、培训交费。培训费标准(不包含食宿费):会员单位900元/人,非会员单位1170元/人。交费方式:转账汇款(户名:浙江省爆破行业协会、账号:9501015490000007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4、各单位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培训交费,按各单位实际交费人数接收现场报名。 5、学员食宿建议选择培训地点,费用自理交酒店前台(由各单位统计食宿需求人数,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发协会邮箱)。 6、协会联系电话:0571-85094200,联系人:谢婵婵。
附件:2023年第一期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预报名名单2023年第一期爆破三大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新员培训预报名名单.xls
2023年3月17日 |